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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24     访问次数:

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课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总体目标

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和操作能力。

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责任感。

在劳动中,正确认识个人和团队的关系,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够根据共同目标,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共同成长。

三、实施内容

在本科阶段一年级(第1,2学期)设置16学时的劳动实践课教学,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理论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理解劳动的基本内涵,普及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自觉做好寝室卫生保洁,服务性劳动教育立足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和强化社会责任感,做好教室卫生清扫等。

四、成绩评价

(一)评价标准

考核

方式

考核点

优秀

(90-100分)

良好

(80-89分)

中等

(70-79分)

及格

(60-69分)

不及格

(60分以下)

实习

预习(25%)

提问对劳动目的和任务的熟悉程度

问题回答完整准确,对劳动目的和任务有明确了解和掌握。

较好的回答问题,对劳动目的和任务有明确了解和掌握。

基本准确回答问题,对劳动目的和任务有基本了解和掌握。

对劳动目的和任务基本了解,不能很好的回答问题。

对劳动目的和任务不了解,未能回答问题。

实习

过程(50%)

劳动态度及参与程度

按时参加劳动,劳动态度认真,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

按时参加劳动,劳动态度较为认真,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

按时参加劳动,需在指导和督促下开展基本劳动。

有迟到现象,需在指导和督促下开展基本实习。

多次迟到,劳动过程不深入仔细,大部分时间做与劳动内容无关的事情。

劳动中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效果

遵守劳动纪律,圆满完成劳动任务,无脱岗和病假现象。

遵守劳动纪律,较好地完成劳动任务,无脱岗和病假现象。

能够遵守劳动纪律,基本完成劳动任务,无脱岗和病假现象。

不遵守劳动纪律,基本完成劳动任务,有不超过一次脱岗现象。

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能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有超过一次脱岗现象。

协作精神

主动推动计划实施,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分配,有大局意识和主动协作配合意识。

推进计划实施,完成劳动任务分配,能与小组成员配合。

推进计划实施,基本完成劳动任务分工,团队协作意识不强。

实施困难与问题较多,团队协作体现不足。

被动参与劳动,未完成团队协作所要求的内容。

实习(25%)

个人劳动实践报告撰写质量

实践报告撰写规范,劳动过程记录完整,个人感受真实,准确反映劳动实践对学生的教育意义。

实践报告撰写规范,劳动过程基本记录完整,个人感受真实,较为准确地反映劳动实践对学生的教育意义。

实践报告撰写规范,劳动过程基本记录完整,个人感受模糊,能够反映劳动实践对学生的教育意义。

实践报告撰写完整,规范化不足,完成质量一般。

实践报告撰写不规范,劳动过程记录不完整,缺少个人感受,不能反映劳动实践对学生的教育意义。

(二)评价方法

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评价。

1.平时表现评价

在平时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及时进行评价。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辅以本科生辅导员、学院评价等他评方式。

2.学期综合评价

学期结束时,学生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劳动实践报告,本科生辅导员对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价程序

学期结束时,本科生辅导员组织开展自评和综合评价(百分制,得分精确至个位),学生自我评价得分占20%,本科辅导员综合评价占80%,学期内寝室卫生出现不及格,每出现一次寝室全体成员成绩减5分,学期内教室卫生清扫出现不合格情况,每出现一次当天值日学生成绩减5分。学期劳动教育成绩最后按照“评分标准”将百分制成绩折算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的比例控制在25%以下。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细则制定本学院基础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召开动员大会,确保师生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和要求。

本细则从2024级学生开始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