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教育和干预水平,近日我校与沈阳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达成合作意愿与共识并正式签署了心理健康共建服务协议,此举标志着双方在心理健康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处生阳副处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徐露凝副教授与沈阳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参与了此次签约活动。
此次合作聚焦于畅通心理转介与转诊渠道,开辟心理就医绿色通道;整合心理资源,为师生提供系统的心理健康服务两个方面,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推进校园心理健康服务全覆盖。
未来双方将就师生的心理健康状态评估及系统化的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洽谈,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为师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相信在医校协同合作的下,我校心理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必将迈上新的台阶。